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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3 13:13      来源: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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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方位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发布主动公开文件4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围绕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关联解读,及时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和决算、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反馈工作。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件,按照规范流程,在法定时限内将相关内容回复申请人,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府信息的发布流程,公开前做到三审三校,严格审核政务公开内容,针对已废止或失效的文件,及时开展清查工作,并进行有效标识更新。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的泄密行为和重大舆情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将政务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同步公开至政务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合力作用。2024年,在官网发布各类信息61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431条,微博发布507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在答复内容的完整性、格式的标准化以及法律依据的精准引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

    二是主动公开文件的解读方式较为单一,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确保规范高效答复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是政策解读增加图表、音视频等形式,通过官网、新媒体平台发布,提高解读内容传播度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相关部委
    自贸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兄弟自贸试验区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