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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创新发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3-31 16:08      来源: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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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我局按要求梳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亮点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及宣传情况

    一是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通过2024年第21次局例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集体学习让我局广大干部认识到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法治工作的首要,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真理穿透力、文化感召力和实践引领力,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贸创新工作,提高自贸试验区法治化水平。

    二是深入学习党内各项法规。我局通过2024年第10次局例会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锻造模范机关、过硬队伍,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我局通过2024年第13次局例会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的内容,我局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必须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其他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学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我局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保密法 你我都是护密人”知识竞赛活动,本次知识竞赛以新修订的保密法为主要内容,以网络安全常识为补充,涵盖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保密常识、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内容,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普法办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自贸区创新发展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清单针对普法任务、普法内容及重点、普法对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普法清单制定后我局严格按照普法清单规定的内容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按照区普法办的要求,按时限将普法清单予以公示。

    (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

    按照区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报名考试的通知,我局共有符合条件的11名领导干部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系统的学习、考试,目前,全部人员均已完成学习并考试合格。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一是探索开展法治创新工作,打造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与自贸试验区法院共同推动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成功破产重整,助力企业资产资源高效盘活。这是天津市首例法院强制批准的重整成功案件,盘活了天津市知识产权要素资源,创造了交易牌照盘活的典型案例和崭新途径,完善了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体系,带动了知识产权业态健康发展,为天津市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注入了新动能;我局会同天津仲裁委打造“天津仲裁”品牌,支持辖区仲裁机构服务开展临时仲裁需要,于2024年7月15日正式对外出台《临时仲裁服务指引》,为临时仲裁机制在自贸试验区率先落地提供服务保障,并围绕融资租赁产业,推动天津市租赁协会于2024年10月23日印发“三特定”仲裁仲裁员推荐名录,推荐名录以擅长融资租赁及海事、海商领域仲裁工作的仲裁员为重点推荐对象,供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企业自愿选择,为下一步试点适用打下基础。

    二是加强各类制度的学习与研究,为局内决策提供制度保障。我局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对条例出台之前已出台的各类文件开展公平竞争补审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办2024年11月份印发《滨海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滨海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印发及备案审查等相关工作。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组织召开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会上介绍了天津自贸试验区开展的法治创新工作,会同各片区管理局,深化与自贸区法院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高知识产权领域开放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等方面的法治创新合作。二是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我局分管负责同志积极推动高标准建设“一中心两站”助力新区企业出海。为推进RCEP规则在自贸试验区内落地,为新区外向型企业提供“一站式”管家服务,我局会同市贸促会、中心商务片区建设RCEP企业服务中心、“一带一路”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工作站、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其中,RCEP企业服务中心集成原产地证书签发、商事证明、关税统筹等“一站式”专业化服务;“一带一路”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商事合同审核、公益法律顾问、涉外法律援助等服务;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涉外维权、风险预警、涉外知识产权风险保障等服务。三是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我局分管负责同志积极推动商事保理等重点产业发展。为解决“谁出口谁收汇”的外汇管理原则下,商业保理公司不能直接收取进口商外汇回款,存在资金回流风险问题,我局经与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高院等单位会商研究,提出“共管账户+优先受偿权”模式解决“收付汇不一致”保障保理商收款权问题,形成国际商业保理堵点及对策建议。四是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中山大学自贸综合研究院每年定期发布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报告,报告中有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排名,该指标是衡量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参考。我局分管负责同志履行亲自督办职责,不断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2024年,在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中天津自贸试验区在中国22个自贸试验区中综合排名连续五年位列前三,其中,“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全国第四,在北方自贸试验区中位列第一。

    三、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加强。二是仍需要加强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探索法治创新工作的力度仍需加强。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开展法治思想和法律知识学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探索法律服务产业创新发展,争取形成更多法治创新成果,建设国际一流法治化新高地,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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