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
为促进和规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基因与细胞治疗领域改革试点,推动基因与细胞治疗产业高质量发展,拟组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家委员会,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背景与目的
近日,依托《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18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分类分级标准规范(试行)》(津自贸发〔2025〕1号),旨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基因与细胞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模式创新,建立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分类分级制度,解决基因与细胞产业发展桎梏,全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临床研究和转化能力,全面提升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和产业发展能级。
组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家委员会,旨在集合顶尖智慧,通过制定行业规范、评估产品风险、支持监管决策等方式,引导安全且有效的基因与细胞治疗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临床应用的路径科学、规范、稳健且高效,推动天津基因与细胞治疗项目加快转化落地。
二、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二)专家入库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积极、独立地开展相关工作,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能够保证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本人自愿参与,并得到所在单位支持。
2.专业条件
申请人应在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免疫治疗、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安全、伦理审查、政策法规、产业转化等医药卫生相关领域具备深厚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相当),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相关教学或研究工作;
2.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科研或管理工作,具有相关领域丰富的临床或管理经验;
3.在生物医药企业从事研发、技术、质量、注册或管理工作,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职务;
4.熟悉基因与细胞治疗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技术标准、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或丰富实践经验等。
三、专家主要职责
入选专家将承担以下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为基因与细胞新技术等级评估、项目开展等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为完善相关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政策和指南原则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是对基因与细胞治疗新技术的分类分级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管理开展论证;
四是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领域的制度创新、技术评估、产业发展等提供咨询与服务等。
四、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申请和推荐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双结合方式,单位推荐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其中,退休人员拟申报的,工作单位和职务等信息以退休前所在单位和担任职务为准,并请退休前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申报材料如下:
(1)《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家委员会专家入库申请表》及《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家委员会专家入库申请汇总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盖章扫描件);
(4)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盖章扫描件);
(5)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盖章扫描件);
(6)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盖章扫描件)。
(二)审核遴选
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会同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量专业背景、实践经验、行业代表性等因素,择优遴选确定入库。
五、征集时间
请各位专家将申报材料统一打包后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前发送至电子邮箱bhcxjxjjzx@tj.gov.cn,邮件主题为:姓名+单位+职称名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家委员会专家入库申请材料。
盖章后的纸质材料请各位专家先行自行留存,待后期根据通知要求再提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静,殷立伟
联系电话:022-63004493,022-63004496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附件:1.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家委员会专家入库申请表
2.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基因与细胞治疗专家委员会专家入库申请汇总表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