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天津检验检疫局推行行政审批单一窗口,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口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项目
1.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认定
2.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4.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5.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6.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
7.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
8.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二、行政审批窗口
1.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联检服务中心B 区1 楼检验检疫1、2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2-25605185,022-25605186
联系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4611 号
2.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服务中心商事经贸服务厅31、32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2-84906252,022-94906238
联系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 号
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21、22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2-65817821,022-65817822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庆盛道966 号中船重工大厦
4.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A 区8、9、10、11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2-24538167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号(顺驰桥旁)
三、其他事项
自贸试验区窗口可以办理天津局辖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窗口可以办理
天津局辖区自贸试验区以外区域的行政审批项目。
本公告自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之日起实施。
天津检验检疫局
2015 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