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天津港时提出“要志在万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口办2020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天津海关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天津港集团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改革。
改革介绍
“船边直提”改革以进口集装箱货物向海关提前申报为基础,货物在境外启运后,可以向海关申报,充分利用货物在途时间办理单证审核、税款缴纳等通关手续,有关进境船舶抵港后,无需海关查验的货物即可放行提离。天津海关与天津港集团在深化信息共享和流程优化的基础上,实施了“船边直提”申请网上办理,开发微信公众号推送船舶抵港、开工、完工、离港信息,以及卸船岸桥号、卸船进度、排队车辆数量、等待时间信息的功能,企业和司机可以掌握卸船进度,根据路程时间及作业进度,合理安排进场提箱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在码头的等待时间,进一步优化港口物流效率。
配套细则
申报标准
1、有关进口集装箱货物在船舶抵港前已向海关申报并办结税费手续;
2、承运车辆已在天津港有关集装箱码头备案。
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在船舶抵港前向海关申报进口集装箱货物并办结税费手续。
2、企业通过天津港集疏港智慧平台 “业务委托”-“预约管理”-“提箱预约”(https://jsy.tjgportnet.com/jsy/f/jsy/)(注:该网址只能在电脑端打开)、天津港电子商务(www.tjgportnet.com)在线或前往航运中心办理有关缴费及预约提箱手续,生成预约信息;企业可通过“天津港电子商务网”微信公众号推送的预计提箱时间,安排车辆进场提箱时间。
3、企业安排车辆在预计进港时间段内抵达码头,办理提箱手续,并根据码头调度人员引导实施提箱作业。如预约提箱车辆未进港,码头按照正常卸船流程作业。
4、有关集装箱装车完毕后,在码头出闸口校验集装箱信息,校验无误后提离码头。
联系方式
天津海关口岸监管处
李 刚 022-84201118
胡国栋 022-84203678
天津港集团业务部
黄家清 022-25705351
“船边直提”业务各码头联系人
集装箱公司:顾育文 18622110938
联盟国际:李连晟 13820095058
欧亚国际:田 波 18526402180
太平洋国际 :冯 淼 1552251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