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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海关税收总担保制度
天津自贸试验区可向全市复制推广的第一批试点经验 发布日期: 2016-06-20     

改革内容:

进一步建立完善涵盖所有涉税担保业务、所有通关现场的税收总担保制度,通过银行保函统一备案,将企业“一票一保”的通关担保业务纳入海关“银行税款总担保”体系。

做法及成效:

按照天津海关2015年第35号公告,进一步建立完善涵盖所有涉税担保业务、所有通关现场的税收总担保制度,形成统一高效的网络化保函担保模式,强化了保函担保业务的管理和风险防控,提高保函的应用效率,降低企业担保成本。总担保模式项下自公告发布之日,63家企业适用该模式,累计担保金额17.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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