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全面开放试点经验
天津自贸试验区可向全市复制推广的第一批试点经验
发布日期:
2016-06-20
改革内容: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9号),推动天津地区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做法及成效:
2015年4月28日,全国首批民营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开业,到2015年底,资产规模达到157亿元。首家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华运金融租赁在自贸试验区开业,实现了民间资本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重大突破。此外,华泰汽车金融、以及将要申报的2家金融租赁公司在申请筹建过程中或将引进民间资本,进一步丰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权多元化格局。自贸试验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经验,可供其他区县复制借鉴。